網絡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網絡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
2、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捏造誹謗罪。
3、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爲人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網絡誹謗罪的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