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累犯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未成年人構成累犯的說法目前來看是不成立的。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未成年人犯罪不構成一般累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未成年累犯的構成條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