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故意犯罪中的故意

認定犯罪的故意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行爲人對自己的行爲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必須是明知的。這種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也包括明知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
2、行爲人必須是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不論行爲人明知的是危害結果必然發生,還是可能發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就構成故意犯罪。
希望危害結果發生和放任危害結果發生在程度上是有區別的,這種區別就是《刑法》上通常說的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爲人明知自己的行爲必然或者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
間接故意是指行爲人明知自己的行爲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採取漠不關心,聽之任之的放任態度,結果發不發生,都不違背行爲人的意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如何認定故意犯罪中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