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的故意如何認定

在共同犯罪的場合,必須具備兩層意思,才認爲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首先,共同故意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爲的性質、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所謂相同的共同行爲故意,則指各共犯人均對同一罪或幾個罪持有故意,而且這種故意只要求在《刑法》規定的範圍內相同,不要求故意的形式與具體內容完全相同。
就故意的形式而言,雙方均爲直接故意、雙方均爲間接故意以及一方爲直接故意另一方爲間接故意時,只要是同一共同行爲的故意,皆可成立共同犯罪。
就故意的具體內容來說,只要求各共犯人具有法定的認識因素與意志因素,即使故意的具體內容不完全相同,也可成立共同犯罪。
其次,共同犯罪故意要求各共犯人主觀上相互溝通,彼此聯絡,都認識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實施共同行爲,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但是,通常這只是針對共同實行犯即共同正犯而言的。

共同犯罪中的故意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