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入職協議書是什麼樣的,內容有哪些?

新員工入職協議書是什麼樣的,內容有哪些?

我們都知道新員工入職的時候都是必須要簽訂協議書,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是不同的,一般只有簽訂了協議書之後成爲了正式員工才能來簽訂勞動合同,那麼新員工入職協議書是什麼樣的,內容有哪些?簽訂協議書必須要把新員工的所有資訊寫在裏面,而且試用期是多久,還有試用期的工資是多少,在工作期間裏不能違法公司的條約等待,那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新 員 工 入 職 協 議 書

甲方: 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地址: 爲規範公司管理,確保勞動紀律和管理程序運作實施,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爲部。

二、您的試用期爲個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日止。試用期基本工資爲元。轉正後,基本工資爲元,其他補貼元,合計元/月,並按基本工資數爲員工繳交五險一金。

三、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酌情延長或縮短乙方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突出,考覈成績達標,本公司將書面通知給予轉正並簽訂相應勞動合同,考覈不合格者,將通知其終止試用。

四、甲方於每月的10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自然月)工資(若薪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則做順延或提前發放)。

五、此協議書是員工試用期間務必遵守的協議承諾保證。

六、新員工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交的所有證件材料均真實有效,否則公司可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並追究相關經濟法律責任。 七、自進入公司工作之日起,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八、乙方任職期間,如違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規定,公司有權據制度做出相應的處罰。

九、在職期間,乙方由於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協議時,須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商洽、辦理工作交接及薪資發放等事宜。交接手續辦理完畢方可正式離職,否則,將依照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做出相應處理。

十、員工享有入職培訓的權利,並依法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權利,遇特殊情況,依公司相關考勤制度配合公司完成調休工作。

十一、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修改、補充。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部門主管確認:

甲方 (簽章):

乙方:

年 月 日

一、入職協議和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勞動合同法之所以對勞動合同的形式和內容進行明確規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雙方遵守各自的權利義務,並保證發生糾紛時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從而使雙方的關係處於有法可依的狀態。所以,對於那些內容單一的入職協議之類的簡易合同,實質上缺少了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必備條款,並不具備勞動合同法意義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對於僅有簡易合同而未全面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的,屬於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但是經過雙方簽字蓋章的,就具備了法律效力,可以當做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使用。

入職前簽定的協議不是成爲勞動合同,屬於職業意向,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綜合上面所說的,簽訂入職協議書的時候一定要在兩個人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訂,協議書的簽訂才能更好的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且用人單位必須在協議書裏面註明轉正的日期是多久,在轉正之後,必須儘快的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一般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