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累犯構成的要件是什麼

主觀條件:前罪和後罪都是故意犯罪。設立累犯制度的目的在於遏制犯罪人的再次犯罪。

一般累犯構成的要件是什麼

刑度條件:前罪被判處的刑法和後罪應當判處的刑罰都是有期徒刑以上。這就是說,前罪和後罪都必須是較重的罪。

時間條件:後罪發生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後5年以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