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罪認罪認罰後從犯怎麼判

從犯一般判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法律規定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從犯從輕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衆鬥毆的;
(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問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衆鬥毆的。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刑法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聚衆鬥毆罪認罪認罰後從犯怎麼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衆鬥毆的;(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問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衆鬥毆的。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