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卻案多久後不追究刑事責任

搶劫案多久後不追究刑事責任,這是一個刑事責任的追訴時效問題。
根據《刑法》的規定,對於當事人在實施犯罪後,正常情況下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2、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3、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但是,雖然罪犯在犯罪後沒有再實施犯罪,但屬於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不管過多少時間,都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
2、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卻案多久後不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