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敲詐案的共同犯罪

可以根據以下幾個方面來認定:
一是敲詐勒索行爲人必須是兩個人(含二人)以上;
二是行爲人共同實施了非法佔有公共(國有)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行爲;
三是行爲人之間具有共同敲詐勒索的故意;
四是各共同敲詐勒索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聯繫,互爲條件;
五是共同敲詐勒索行爲造成了總和犯罪結果,即敲詐勒索總額是每個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統一結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如何認定敲詐案的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