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多久開庭

一般在一個月左右。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爲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自訴案件,是"公訴案件"的對稱。在我國,各級法院審理案件以起訴作爲審判前提條件。如果沒有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就沒有法院的審理。法院審理刑事案件,分公訴和自訴兩種。公訴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

自訴案件多久開庭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七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爲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自訴案件立案的具體條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屬於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案件(即爲自訴案件);(二)屬於本院管轄的;(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訴的;(四)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能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