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詆譭他人怎麼判

看情況: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絡上散佈的,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不構成犯罪,不會判刑,具體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透過資訊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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