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有什麼含義

死刑緩期執行是指對觸犯我國刑法的犯罪嫌疑人,經過法定程序審判確認已構成犯罪、應當接受但並非應當立即處以死刑的,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死刑,待緩刑考驗期兩年後再行決定的一種刑罰。死刑緩期執行是我國一項獨特的死刑執行制度。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爲無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執行死刑。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
四十八條死刑、死緩的適用對象及覈准程序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進階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覈准。

死緩有什麼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