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刑事自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覈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這屬於比較常見的情形,債主去法院上訴,法院根據調查審理判決欠債人馬上歸還欠款。

既然已經宣判,事實又清楚,按理說欠債人就該執行。

可是,我們還是低估了他們的厚臉皮,明明有能力償還,卻就是裝窮。

既然如此,那就實在沒辦法了,只有送這些欠債人去坐牢了!

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你說,老老實實還錢不就得了,何必整出這麼多的“意外”。

大家應該清楚一般在存在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時候,纔會被認定爲刑事犯罪,那麼也纔可以依法對行爲人量刑處罰。否則的話,民間借貸糾紛只會按照一般的民事糾紛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