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祕密必須具有哪些特徵

一、商業祕密必須具有哪些特徵

商業祕密必須具有哪些特徵

商業祕密和其他知識產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相比,有着以下特點:

1、非公開性

商業祕密的前提是不爲公衆所知悉,而其他知識產權都是公開的,對專利權甚至有公開到相當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商業祕密是一項相對的權利。商業祕密的專有性不是絕對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內容的商業祕密,他們就和第一個人有着同樣的地位。商業祕密的擁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經開發掌握該資訊的人使用、轉讓該資訊,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後開發掌握該資訊的人使用、轉讓該資訊。

3、利益相關

能使經營者獲得利益,獲得競爭優勢,或具有潛在的商業利益。

4、保護期限

商業祕密的保護期限不是法定的,取決於權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對此項祕密的公開。一項技術祕密可能由於權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術本身的應用價值而延續很長時間,遠遠超過專利技術受保護的期限。

二、商業祕密損失計算

商業祕密的損失計算大致分爲以下兩種:

一是以商業祕密權利人因侵權行爲遭受的損失作爲定罪量刑和實際賠償的依據。商業祕密權利人可計算的財產、收入方面的損失應全部作爲損失的數額。這裏既包括權利人本身的收入,也包括權利人預期的若干年內收益。主要考慮的因素有:商業祕密的開發投入、商業祕密的成熟程度、商業祕密的利用週期及其是否可以重複利用,以及商業祕密的使用和轉讓、市場的供求狀況等。

二是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爲獲得的利益作爲損失和賠償額。這種損失的計算以侵權人未再向第三人披露、轉讓和不爲其他公衆所知爲前提。對於非法將商業祕密出賣給他人的,以其非法出賣收入爲損失額;違法使用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以其因此獲得或增加的利潤爲損失額。

司法實踐中,商業祕密權利人的損失往往難以計算,法院通常以侵權人所獲得的利潤作爲裁判的依據。在計算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時,不能簡單地以銷售額爲獲利額,也不能以已生產的產品的價格總額乘以平均利潤率爲獲利額,一般情況下,以銷售額乘以平均利潤率爲獲利額較爲妥當。商業祕密權利人的損失包括已經遭受的損失和必然遭受的損失即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而侵權人的獲利是實際獲利,而不包括預期獲利。但考慮到商業祕密權利人與其實有或潛在的客戶的交易能否成交存在着或然性,而不是必然性,交易中的風險無時不在。爲了公平、完整、全面地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利益,司法實踐中有些法院將侵權人的銷售額乘以平均利潤率的1/2爲獲利額,這種做法值得借鑑。

在司法實踐中,對犯罪行爲造成被害人損失案件的處理,一般應根據侵權行爲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數額確定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失數額。就侵犯商業祕密而言,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經營者侵犯商業祕密,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