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祕密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一、什麼是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設計資料、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其中,不爲公衆知悉,是指該資訊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資訊具有可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爲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二、商業祕密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商業祕密和其他知識產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相比,有着以下特點:

(一)商業祕密的前提是不爲公衆所知悉,而其他知識產權都是公開的,對專利權甚至有公開到相當程度的要求;

(二)商業祕密是一項相對的權利。商業祕密的專有性不是絕對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內容的商業祕密,他們就和第一個人有着同樣的地位。商業祕密的擁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經開發掌握該資訊的人使用、轉讓該資訊,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後開發掌握該資訊的人使用、轉讓該資訊。

(三)能使經營者獲得利益,獲得競爭優勢,或具有潛在的商業利益。

(四)商業祕密的保護期不是法定的,取決於權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對此項祕密的公開。一項技術祕密可能由於權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術本身的應用價值而延續很長時間,遠遠超過專利技術受保護的期限。

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屬侵犯他人商業祕密的行爲。但是對公民、法人以合法手段獲取他人商業祕密的行爲,法律予以保護。

一、什麼是商業祕密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設計資料、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其中,不爲公衆知悉,是指該資訊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資訊具有可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爲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二、商業祕密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商業祕密和其他知識產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相比,有着以下特點:

(一)商業祕密的前提是不爲公衆所知悉,而其他知識產權都是公開的,對專利權甚至有公開到相當程度的要求;

(二)商業祕密是一項相對的權利。商業祕密的專有性不是絕對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內容的商業祕密,他們就和第一個人有着同樣的地位。商業祕密的擁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經開發掌握該資訊的人使用、轉讓該資訊,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後開發掌握該資訊的人使用、轉讓該資訊。

(三)能使經營者獲得利益,獲得競爭優勢,或具有潛在的商業利益。

(四)商業祕密的保護期不是法定的,取決於權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對此項祕密的公開。一項技術祕密可能由於權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術本身的應用價值而延續很長時間,遠遠超過專利技術受保護的期限。

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屬侵犯他人商業祕密的行爲。但是對公民、法人以合法手段獲取他人商業祕密的行爲,法律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