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延緩過了多久就不會執行了

行政拘留如果是中止執行的,一般在中止執行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如果中止執行滿三年未恢復執行的,行政機關不再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執行:
(一)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確有困難或者暫無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權利,確有理由的;
(三)執行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且中止執行不損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機關認爲需要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執行的情形消失後,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執行。對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當事人確無能力履行,中止執行滿三年未恢復執行的,行政機關不再執行。
《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九條

行政拘留延緩過了多久就不會執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