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可以舉行聽證的條件是什麼

行政處罰可以舉行聽證的條件如下:
1、適用聽證程序的行政處罰只限於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較大數額的罰款等。
2、在行政機關告知權利後,受處罰的當事人有聽證要求的可以舉行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行政處罰應當由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執法人員實施。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執法人員應當文明執法,尊重和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行政處罰可以舉行聽證的條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