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行政處罰追溯時效

違法行爲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

如何認定行政處罰追溯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