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政機關應當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施工單位做出以下處罰:(一)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四)責令停產停業;(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法》第三條《行政處罰法》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