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複議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申請人是認爲具體行政行爲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申請人;3、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根據;4、屬於申請複議範圍;5、屬於受理複議機關管轄;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行政複議法》第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