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行政複議,如何處理同一行政複議案

申請行政複議,如何處理同一行政複議案

在對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時,此時可以向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進行行政複議。自然啓動行政複議程序需要書寫的行政複議申請書,而我國對行政複議的機關和具體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是有嚴格要求的。一般超過規定期限申請行政複議的,此時不會再受理案件,不過此時沒有超過行政訴訟期限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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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行政複議申請

    你好,針對你的問題同一行政複議申請有哪些規定,可以參照如下:

        申請行政複議是申請人的一項權利。申請人可以依法處分自己的這一權利,撤回行政複議申請。但是這種處分自己權利的行爲也可能影響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放任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爲。因此,申請人撤回行政複議申請是有條件的。

(1)申請人撤回行政複議申請完全出於自願;

(2)申請人撤回行政複議申請必須是在複議決定作出之前;

(3)申請人撤回行政複議申請必須經過專利局行政複議處批准。

爲了維護行政複議活動的嚴肅性,規定申請人撤回複議申請後,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再申請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