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行政複議申請期限是多久

根據行政複議法規定,情況複雜,行政複議機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一條

延長行政複議申請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