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申請期限延長的條件有哪些

行政複議申請期延長的條件:案件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一條

行政複議申請期限延長的條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