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行政複議雙方當事人要到場嗎

工傷行政複議雙方當事人要到場嗎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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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如何申請行政複議

1、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行政複議的,行政複議機構應當當場製作行政複議申請筆錄交申請人覈對或者向申請人宣讀,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2、申請人書面申請行政複議的,應當在行政行復議申請書中載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基本情況;

(2)被申請人的名稱;

(3)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

(4)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5)申請行政複議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