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時間立案時間

行政複議時間立案時間

在對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時,此時可以向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進行行政複議。自然啓動行政複議程序需要書寫的行政複議申請書,而我國對行政複議的機關和具體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是有嚴格要求的。一般超過規定期限申請行政複議的,此時不會再受理案件,不過此時沒有超過行政訴訟期限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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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行政複議時間


複議程序是對處理決定進行再審查的一個措施,保證處理決定的正確性,它也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指導監督的一種方式。它有利於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提高工作質量,提高辦案人員工作水平。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第44條規定,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侵權行爲處理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參收到決定通知之日起15天內向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複議。在複議機關應在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複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