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申請提交哪些材料?

行政相對人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爲,認爲其侵害了自己的權益,可以向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複議作爲一種救濟途徑,要求行政相對人的申請要規範,不僅要合乎程序,還要求相對人提交相應的材料,否則其請求就不會被複議機關受理。下面小編就爲大家介紹一下行政複議申請提交的材料。

行政複議申請提交哪些材料?

一、行政複議申請提交的材料

(一)自然人提交以下材料:

1.由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行政複議申請書一式三份,被申請人是兩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應增加一份;

2.申請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公民死亡,其近親屬申請行政複議的,應提交公民死亡證明和申請人與公民死亡公民具有親屬關係的證明;

3.申請人委託代理人蔘加行政複議,除應提供申請人簽字的授權委託書外,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

4.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證明材料,如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強制措施等具體行政行爲的相關文書複印件;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爲時未製作法律文書或未送達法律文書的,申請人應提交證明具體行政行爲存在的有關材料;

對被申請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申請行政複議的,提交曾經向行政機關要求履行法定職責的證明。對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提交因具體行政行爲造成的損害事實的證明;

5.申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法定複議申請期限申請行政複議的,應提交有效的證據;

6.申請人在申請複議時,有其他證據材料的,可一併提供;

7.複議機關認爲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交以下材料:

1.加蓋申請人公章的行政複議申請書一式三份,被申請人是兩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應增加一份;

2.申請人是企業的,應當提供加蓋申請人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申請人是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供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其他部門頒發的依法成立的證明檔案的複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複議的,應提交承受權利的證明 ;

3.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

4.申請人委託代理人代爲參加行政複議,除應當提供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申請人公章的授權委託書外,還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律師代理的,還應提交律師所函、律師證複印件;

5. 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證明材料,如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強制措施等具體行政行爲的相關文書複印件;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爲時未製作法律文書或未送達法律文書的,申請人應提交證明具體行政行爲存在的有關材料;

對被申請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申請行政複議的,提交曾經向行政機關要求履行法定職責的證明。對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提交因具體行政行爲造成的損害事實的證明;

6.申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法定複議申請期限申請行政複議的,應提交有效的證據;

7.申請人在申請複議時,有其他證據材料的,可一併提供;

8.複議機關認爲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只有相對人充分準備好相關材料,複議機關才能根據其材料受理其行政複議申請。小編提示,申請人除了要按照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複印件以外,還應該準備好材料的原件,這樣可以方便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覈對以確保其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