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工作人員的保密義務有哪些
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於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他人祕密的,要承擔保密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條【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保密義務】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於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隱私和個人資訊,應當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二、員工的保密義務主要有哪些
一般來說員工的保密義務有以下幾項: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不泄露公司的保密資訊,如果公司承諾不泄露屬於他人的保密資訊,員工也不得泄露該保密資訊;
2、得以任何形式將公司的商業祕密泄露給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公司對外承諾不泄露屬於他人的商業祕密,則員工也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泄露。
3、正確使用公司或者雖屬於他人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保密資訊,不得在履行職務之我使用這些保密資訊。
4、不得利用公司或者雖屬於他人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保密資訊爲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5、妥善保管公司或者雖屬於他人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保密資訊。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承擔行政職能的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活動時,知悉他人祕密的,要承擔保密的責任,如果泄露他人祕密,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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