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行政案件申訴有期限嗎
民法典中並沒有對行政案件申訴的期限作出規定。行政訴訟申訴期限十五日。我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訴訟法的效力範圍有哪些
(1)空間效力空間效力又稱地域效力,行政訴訟法的空間效力是指行政訴訟法適用的地域範圍。
中國行政訴訟法適用中國國家主權所及的一切空間領域,包括中國的領土、領空、領海以及領土延伸的所有空間。
凡是在中國領域內發生的行政案件以及在中國領域內進行的行政訴訟活動,均應適用中國行政訴訟法。
但行政訴訟也有例外:
一是中國兩個特別行政區:
香港、澳門,不適用中國(內地)行政訴訟法;
二是有關行政訴訟的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與單行條例只能在本行政區域內適用。
(2)時間效力行政訴訟法時間效力是指行政訴訟法的生效、失效的起止時間以及對該法生效前發生的行政案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
(3)對人的效力行政訴訟法對人的效力是指行政訴訟法適用於哪些人,對哪些人有拘束力,對哪些人沒有拘束力。
中國行政訴訟法原則上採用屬地原則確定對人的效力,凡是在中國領域內進行行政訴訟的當事人均適用中國行政訴訟法。
(4)對事的效力行政訴訟法對事的效力是指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小編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上,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在行政訴訟中,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一定時間內提出,具體的規定如上,但我國民法典中並沒有對行政案件申訴的期限作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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