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確權訴訟是什麼意思?

衆所周知,城市中的房產幾乎都是商品房,因此其產權非常明確。但是在農村的很多房產都是在宅基地上施工興建的,由於歷史遺留或者買賣問題,房屋的產權並不明確。那麼房產確權訴訟是什麼意思呢?房屋確權發證程序是怎樣的?

房產確權訴訟是什麼意思?

一、什麼是房屋確權訴訟

即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經過房地產申報、權屬調查、地籍勘丈、審覈批准、登記註冊、發放權利證書等登記規定程序,確認某一房地產權利歸屬的過程。房屋確權之訴就是透過法院確定房屋產權的訴訟。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234條規定: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二、宅基地房屋原始取得的權屬認定

宅基地房屋原始取得通常是指透過房屋建造而取得,即權利人透過申請獲得宅基地,並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從而取得該房屋。原始取得的房屋,其權屬應爲以該戶爲主體的家庭成員共有。原始取得的房屋在實踐中遇到的突出問題是:共有權利人的認定問題,共有房屋因翻建、擴建引起的權屬問題,分家析產問題。

(一)家庭共有權利人的範圍

原始取得的房屋,認定房屋的權屬,就是要確定戶的家庭共有權利人。對此,有人主張認定共有人就是透過審查建房審批表,以及表格上所登記的家庭成員來確定。筆者認爲這種觀點是非常機械的,不符合我國關於宅基地房屋立法的精神。因爲在房屋建成到拆遷改造情形下,部分家庭成員可能會另立門戶成家另批宅基地建房,在這種情況下該成員已不是該戶的家庭成員,不能作爲該房屋的共有人;另外,在此期間該戶的家庭中可能會有新的家庭成員嫁入或出生,在其另立門戶之前特別是在拆遷安置補償時,應當對共同居住的宅基地房屋擁有共有權。

需要說明的是,在拆遷改造前,宅基地房屋戶中的部分成員如因外出就工需要,將其戶口遷出而成爲城鎮居民的,其已不再是該家庭戶的成員,原則上不對該房產享有權益;但是並不妨礙其作爲繼承人依法繼承去世成員的房產份額。

(二)共有房屋的翻建、擴建問題

共有房屋的翻建、擴建引起的權屬糾紛是在拆遷改造中遇到較多的問題之一。問題的起因主要在於房屋翻建或擴建時由一方全部出資或者大部分出資,因此要求確認房屋產權歸其所有而引起爭議。

房屋擴建則是在原有房屋的基礎上增建部分房屋。因房屋擴建不影響原宅基地房屋共有者利益,如果擴建有合法的審批手續,則擴建部分的房屋歸出資建設者所有較爲公平合理。

三、房屋確權發證的工作程序

1.辦理房產初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申請單位(人)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填寫房產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進行登記;區房管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併到現場勘測丈量、繪製平面圖;符合登記要求的,將全部資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複印件一份),圖紙一式三份(有共有權人的按共有人數增加),報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審批填制房屋權屬證書,委託區房管局將權屬證書發給申請單位人)。

2.辦理房產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申請單位(人)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填寫房產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區房管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後,報市房產交易所進行復審;市房產交易所複審後,當事人全部到場,辦理交易手續,交納規定稅費後,報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審批填制房屋權屬證書,委託市房產交易所將權屬證書發給申請單位(人)。

3.辦理房產租賃登記。申請單位(人)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填寫房屋租賃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區房管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後,報市房產交易所進行審批,填制租賃許可證,委託區房管局將租賃許可證發給申請單位(人)。

4.辦理軍隊、涉外房產初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申請單位(人)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填寫房產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登記中心對申報資料進行審覈,併到現場勘測丈量、繪製平面圖,填制房屋權屬證書,發給產權單位(人)。

5.辦理軍隊、涉外房產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申請單位(人)到市房產交易所填寫房產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交易所對申報資料進行審覈,併到現場調查,當事人一起辦理交易手續,交納規定稅費,報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審批填制房屋權屬證書後,委託市房產交易所將權屬證書發給申請單位(人)。

房產確權訴訟主要指的是房產的歸屬證明問題。房產確權透過相關部門的審覈,確定當事人是否享有房產的歸屬權利。房產確權的發證程序一般按照上述說明進行,大家還有其他不懂得地方可以諮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