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筆錄屬於什麼證據?

一、詢問筆錄屬於什麼證據?

詢問筆錄屬於什麼證據?

詢問筆錄屬於書證類型的證據,因爲是記載在書面上面所產生的一種證據,因此詢問筆錄是屬於書證證據。目前,針對詢問筆錄的證據類型還存有一定的異議,有人認爲,其屬於證人證言,而有的則認爲其屬於書證。

二、詢問筆錄和訊問筆錄有什麼區別?

含義不同;

記錄內容不同,訊問筆錄主要記錄被告人的供述或辯解,詢問筆 錄主要記錄證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證據、證言;

問話對象不同,訊問筆錄的對象是刑事被告人,詢問筆錄只對證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適用;

適用範圍不同,訊問筆錄適用於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詢問筆錄則可以適用於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訊問筆錄是在刑事立案後對犯罪嫌疑人收集證據的刑事偵查手段,因此,製作訊問筆錄一般都是要追究刑事責任(除非查明事實後撤案)。

不論是詢問筆錄和訊問筆錄,只要沒有成立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該筆錄都只是調查資料,不會存檔,如果案件成立,就要作爲證據材料存檔。也就是說,是否對將來參軍、錄警以及考公務員影響,取決於案件是否成立。

1、詢問筆錄和訊問筆錄的直觀判斷非常簡單,筆錄紙第一頁的首行就清楚地印有“詢問筆錄”或者“訊問筆錄”的字樣。辦案人員在製作筆錄後會交給你過目審覈並簽字、按手印時你就可以看清區別了。訊問筆錄是對於已經立案的犯罪嫌疑人而使用的,在治安案件中,公安機關是絕對禁止使用“訊問筆錄”,否則就是屬於用刑事手段辦理行政案件的違法行爲。

2、治安案件的詢問筆錄在案件成立並作出相應處罰後,在公安局內部建立案卷卷宗(即行政處罰檔案),不會存入被處罰人的個人人事檔案中。

3、公安系統內部網絡,只是互相通報已經成案的案件情況,即使成案的案件筆錄等相關證據也不會上網的,不成案的筆錄作爲線索短時期(一般是半年到1年)儲存,以後就銷燬。

在當代的社會,不管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都是存在詢問筆錄的。詢問筆錄,主要就是對於犯罪嫌疑人或者是相關的人員所採取的一種調查手段之後,需要記載成書面的形式,這也是屬於證據當中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