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透過嗎?

一、不需要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透過嗎?

不需要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透過嗎?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事項。

2 、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

3、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

4、行政機關採用事後監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事項

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基於事實上或者法律上的原因,要求申請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人不得逾期提出申請。例如,需要對產品、物品和設備等進行檢測、檢驗、檢疫的,往往要求申請人在一定的期限內送檢;行政許可需要採取招標、拍賣方式的,投標人應當在招標人規定的提交招標檔案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檔案送達投標地點。

二、行政許可的特徵有哪些?

1.行政許可是依法申請的行政行爲。行政相對方針對特定的事項向行政主體提出申請,是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許可行爲的前提條件。無申請則無許可。

2.行政許可的內容是國家一般禁止的活動。行政許可以一般禁止爲前提,以個別解禁爲內容。即在國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對符合特定條件的行政相對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資格或權利,能夠實施某項特定的行爲。

3.行政許可是行政主體賦予行政相對方某種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爲。行政許可是針對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爲。

4.行政許可是一種外部行政行爲。行政許可是行政機關針對行政相對方的一種管理行爲,是行政機關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一種外部行爲。行政機關審批其他行政機關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內部管理行爲不屬於行政許可。

5.行政許可是一種要式行政行爲。行政許可必須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應當是明示的書面許可,應當有正規的文書、印章等予以認可和證明。實踐中最常見的行政許可的形式就是許可證和執照。

三、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透過哪些方式提出,是什麼?

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透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特定活動,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申請書需要採用格式文字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行政許可申請書格式文字。申請書格式文字中不得包含與申請行政許可事項沒有直接關係的內容。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提出行政許可申請。但是,依法應當由申請人到行政機關辦公場所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的除外。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透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

如申請人開辦一個餐廳,進行企業登記,只要申請人具備了法律、法規規定登記機關進行登記的條件和要求,就可以向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的申請。

根據法律的相關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事項,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等可以不設定行政許可,行政是國家治理能力的體現,很多的項目規劃許可以及實施都是需要經過層層的把關,層層的許可之後再能實施落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