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序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區別有什麼

順序履行抗辯權與不安抗辯權的區別不在於履行順序有不同,主要在於順序履行抗辯權是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債務或其履行不符合約定,而不安抗辯權是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對方又沒有履行或者沒有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順序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區別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