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名詞解釋是什麼

行政執行也稱行政實施,是公共行政學發展史上形成最早的概念。是指行政機關及行政人員依法實施行政決策,以此實現預測行政目標和社會目標的活動總和。
《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行爲的執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執行:
(一)被告認爲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關係人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爲該行政行爲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並且停止執行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認爲該行政行爲的執行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
當事人對停止執行或者不停止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

行政執行名詞解釋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