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行政訴訟多長時間結束,要依據審理程序而定。1、如果是普通程序審理的,6個月內結束。2、如果是簡易程序審理的,立案之日起45日內結束。3、如果是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