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長退休金不一定多嗎?

工齡長退休金不一定多嗎?

一、 工齡長退休金不一定多嗎?

工齡長退休金不一定多,退休金不是一個固定數額,而是與繳費基數、繳費年限、退休區域有必然的關係,工齡只是其它的一個因素。所謂工齡,是指職工自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起,以工資收入爲主要來源或全部來源的工作時間。對計算社會保險待遇有法律意義的只是連續工齡和繳費工齡。工齡的長短標誌着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職工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二、工齡可以連續計算的情況

1.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動工作、安排下崗者,調動、下崗(與企業保持勞動關係)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2.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以及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3.因企業停工歇業或者破產,職工經企業管理機關調派到其他企業工作者,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4.企業經轉讓、改組或者合併,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者,其轉讓、改組或者合併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5.職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連續計算爲本企業工齡;超過6個月病癒後,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算工齡以外,其前後工齡應合併計算爲連續工齡;

6.因工負傷或者職業病停止工作醫療期間,應全部計算爲連續工齡;

7.轉入企業工作前的專門從事工作的工作年限和軍人的軍齡,均作連續工齡計算;

8.學徒在本企業學習期間,應作本企業工齡計算,臨時工、試用人員轉爲正式職工時,其本企業工齡,應自最後一次進入該企業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國營農場,墾殖場當職工的知識青年及其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城鎮知識青年,在他們按政策離開農村、墾殖場或農村回城鎮參加工作以後,其在農場、墾殖場或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後的時間合併計算爲連續工齡;

10.歸國華僑職工,從進入本企業工作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歸僑職工在國外從事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調回國內或受迫害回國的,如有可靠證明,報經中僑委審覈屬實者,其在國外參加工作時間,可計算爲連續工齡。

對於工齡的具體計算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法律上規定的不同條件和要求來進行認定處理的,而退休工資的具體待遇標準也是需要由雙方協商來進行認定的,如果對工齡和退休工資的情況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勞動管理部門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