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過錯爲輕微過錯如何賠償
醫療過錯比較輕微的,怎樣賠償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影響的因素包括醫療事故等級;
醫療過失行爲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爲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出現醫療事故怎麼處理
1、與醫療機構協商解決當事人自願與醫療機構協商解決醫療事故賠償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
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並且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2、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已經確定爲醫療事故,並且當事人與醫療機構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
調解應當遵循當事人自願原則,賠償數額應當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計算。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
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發生醫療事故後,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不經衛生行政部門調解,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透過法院的判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發生醫療事故後,如果過錯過錯比較輕微的,要依據醫療事故等級;
醫療過失行爲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等因素確定怎樣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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