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訴訟怎麼提起

醫療事故訴訟怎麼提起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要符合立案條件的情況下,法院都應當予以立案。對於醫療事故訴訟,患方只要在符合立案條件的情況下即可以提起訴訟,其案由既可以按照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起訴,也可以按照醫療服務合同糾紛起訴,所提交的立案材料主要包括以下:
(一)主體資格證據:患者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複印件,若患者死亡,提交患者近親屬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複印件以及親屬關係證明;
(二)就診的事實:患者掛號費單據、入院證、出院記錄、出院證等;
(三)確定的損害後果:如死亡證明、死亡記錄、屍體解剖鑑定意見書、診斷證明、傷殘等級鑑定意見書等。
立案後,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爲是否存在過錯、過錯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鑑定,以明確醫療機構是否應當承擔責任以及責任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