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賠償協議書怎麼寫

醫療糾紛賠償協議書怎麼寫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賠償數額的多少也是可以計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隨意的要求賠償數額,甚至誇大賠償,賠償方也不能因爲不承擔賠償或少賠償的金額。計算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責任程度、原發疾病、事故等級等因素。發生爭議的,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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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賠償協議書怎麼寫

【以下是關於醫療糾紛賠償協議書怎麼寫中,醫療事故賠償計算標準及公式方面問題】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卹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