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的鑑定要怎麼處理

醫療事故的鑑定要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的鑑定需要當事人進行申請纔會處理。
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相關材料
當事人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
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醫學會說明理由不予受理。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九條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共同書面委託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第十二條
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規定提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
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醫學會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醫學會應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