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糾紛被告是怎麼確定的?

醫療事故糾紛被告是怎麼確定的?

醫療事故糾紛被告是怎麼確定的?

當損害或違約發生時,患方可視下列情形分別確定起訴對象:

(1)發生在一家醫療機構,當以該醫療機構爲被告。

(2)連續發生在兩家以上醫療機構(如轉院),可以形成醫療服務關係的全部醫療機構爲共同被告。

(3)發生在外聘醫師會診、手術中,如履行了正常手續,可以聘請和當損害或違約發生時,患方可視下列情形分別確定起訴對象:

1、發生在一家醫療機構,當以該醫療機構爲被告。

2、連續發生在兩家以上醫療機構(如轉院),可以形成醫療服務關係的全部醫療機構爲共同被告。

3、發生在外聘醫師會診、手術中,如履行了正常手續,可以聘請和被聘醫療機構爲共同被告;如未履行了正常手續,可以聘請醫療機構和被聘醫師爲共同被告。

4、發生在遠程醫療中,可以就診醫療機構和提供遠程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爲共同被告。

5、發生在輸血(包括血液製品)或醫療器械和藥品(質量問題)使用中,一般以醫療機構和血站、生產和/或銷售企業爲共同被告,也可選擇其一爲被告。

6、發生在科室外包、合作項目中,一般以醫療機構爲被告,也可以醫療機構和承包人、合作方爲共同被告。

7、發生在個體診所,可以個體診所或個體執業醫師爲被告。

8、發生在村民委員會將集體性質的村衛生室(所)發包給執業醫生個人的,可以村集體和個人爲共同被告。

9、發生在執業醫生個人以村衛生室的名義行醫的,以個人爲被告。

10、發生在企業職工醫院,可以職工醫院和企業爲共同被告。

11、發生在派遣的醫療隊中的情況比較複雜,可參考以下方法確定被告:

(1)如醫療隊系配合當地醫療機構工作,可以當地醫療機構爲被告;

(2)如醫療隊系配合當地醫療機構工作,且由單一的醫療機構成員組成和派遣,可以當地醫療機構爲被告,或以當地醫療機構和派遣醫療隊的醫療機構爲共同被告;

(3)如醫療隊系獨立工作,且由單一的醫療機構成員組成,可以組成醫療隊的醫療機構爲被告;

(4)如醫療隊系獨立工作,且由多個醫療機構成員組成,可以派遣醫療隊的機關爲被告。

因此,透過上述瞭解,我們知道了醫療事故糾紛被告的確定不是固定的一種情況,而是根據實際情況來具體判斷的,所以當有醫療事故發生後,我們最先要確定好醫療事故糾紛的被告到底是誰,才能更好的維護好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