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死亡賠償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們國家的各項法規也在不斷的健全,也會在各個方面都保障着公民的權益,如果公民在接受醫院治療時,出現了醫療事故導致死亡,那麼醫療事故死亡賠償的計算公式是什麼?按照規定,醫療賠償金是包括已經花費的醫療費用和預計的醫療的費用,以及誤工費補助金等賠償金。

醫療事故死亡賠償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一、醫療事故賠償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 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卹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12、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二、醫療費,分爲門診醫療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

1.門診醫療費以門診醫療發票爲準,燕應附醫療處方、診斷證明和門診醫療手冊等,以證明與醫療損害有關;住院醫療費以住院發票爲準,並應提供住院藥品清單、診斷證明和住院病歷,以證明與醫療損害的關聯性。

2.必須是因醫療損害而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包含治療原發病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其他疾病的醫療費。

3.轉院醫療費應當提供轉院證明,否則可能視爲自行擴大的損失而不予支援或僅部分予以支援;外購藥品應有醫療的診療意見;涉及多家醫院的,應當分別計算,提供醫療費總額和在每家醫療單位的醫療費數額。

4. 已經發生的康復醫療費用可以計算在醫療費內。未發生的康復醫療費和繼續治療費,如患者提供了醫療單位的證明,可以作爲醫療費一併計算並要求一次性賠償。繼續治療費按基本醫療費用計算,實踐中參照醫療機構所在省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確定。對於今後可能發生的費用,受害人可以待該項費用實際發生後另行起來訴主張權利。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會接受醫院的治療,如果醫院出現了醫療事故,不僅會給公民的身體帶來影響,還會造成公民的財產損失,所以當事人依法進行索賠也是法律所規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