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推定過錯責任適用嗎?

一、醫療推定過錯責任適用嗎?

醫療推定過錯責任適用嗎?

醫療過錯是適用於推定過錯責任的,在推定過錯責任中進行主張的一方是不需要進行舉證的,而是被主張的一方舉證來證明這個主張是錯誤的。

第一,醫療技術損害責任和醫療管理損害責任都必須實行過錯責任原則,這兩種醫療損害責任類型要求構成賠償責任必須具備過錯要件,沒有過錯就沒有責任;

第二,對醫療倫理損害責任適用過錯推定原則,也必須以過錯爲要件,只是過錯要件的證明實行推定而已;

第三,即使在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醫療產品損害責任中,對於醫療機構承擔醫療產品損害的最終責任也必須有過錯,醫療機構如果對於缺陷醫療產品致患者受到損害沒有過錯,則只可以承擔中間責任而不承擔最終責任,其可以向缺陷醫療產品的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追償。

二、醫療推定過錯責任原則的情形是什麼?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僞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其中,病歷資料包括醫療機構保管的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醫療費用、出院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三、醫療過錯鑑定的程序是什麼?

(一)醫療過錯鑑定的申請

醫患雙方均可申請醫療過錯鑑定,由於醫療機構有過錯時,才承擔與過錯程序相適應的賠償責任,舉證責任由患方來承擔。在發生醫療糾紛時,患方如果不能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醫療過錯鑑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請。

(二)鑑定材料的質證

患方提出醫療過錯鑑定後,要向法院提交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的鑑定材料;醫療機構也可以提出證據證明醫療機構無過錯。材料提交法院後,法院會確定一個時間由雙方來質證。質證時,雙方主要對材料的真實性表示有無異議,至於其證明力無需辯論。

(三)鑑定機構的選擇

法院將材料移交技術科後,技術科會確定一個時間由醫患雙方共同挑選一個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醫療過錯鑑定。如果醫患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透過抽籤、搖號的方式來決定鑑定機構。

(四)鑑定前的聽證

法院技術科選定鑑定機構後,會將鑑定材料移送鑑定機構,鑑定機構接到鑑定材料後透過審查決定是否受理。鑑定機構決定受理後,在鑑定前會組織醫患雙方聽證會,由醫患雙方提交材料陳述各自意見。

(五)鑑定材料的補充

鑑定機構在鑑定過程中,如果認爲雙方所提交的材料有所遺漏的,可以通知法院要求醫患雙方提交鑑定所需要的補充材料。法院會通知醫患雙方提交鑑定所需補充材料,然後經質證後的材料移交技術科,由技術科移送鑑定機構。

(六)鑑定結果的出具

鑑定機構根據醫患雙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陳述,組織專家進行鑑定,然後出具司法鑑定書載明醫療機構是否有過錯及過錯參與度。

醫療過錯推定原則的適用情形是醫療機構違反了法律上的規定進行治療,或者是隱瞞患者的病例。發生醫療過錯之後可以向專門的機關申請進行醫療事故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