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重物品運輸合同

貴重物品運輸合同

貴重物品運輸合同

甲 方:

聯繫電話:

營業地址:

乙 方:深圳市捷美達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聯繫電話: 傳真:

營業地址:

甲乙雙方爲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代理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運,陸運,快遞等運輸服務和運費到付服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甲方需要國際運輸的貨物,享用乙方的優質運輸服務。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指快遞)的權利。

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貨時即時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運費的權利。

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

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以電話或傳真 (貨物託運書) 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

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託運書並聲明貨物價值;以英文正確完整地填妥運單(快遞貨物);所有非檔案類物品,必須以英文填寫好商業發票,裝箱單;某些特殊物品,須按中國海關和目的地國海關的要求,備妥必要的清關檔案。

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甲方無能力或拒絕支付運費,由本協議的甲方的負責人承擔所有運費及訴訟費和律師費。本協議甲方負責人爲: (身份證號碼: .

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後,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

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遞須派送到門,取得簽收記錄。

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檢視電腦系統,並給出貨物跟蹤資訊。

對有問題的快件,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每15天告知甲方運費金額。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託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四,甲乙雙方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聲明:

對於甲方提出的索賠,乙方有義務代理受理;按照華沙公約,每票貨物賠償最高限額爲100.00美元。但在甲方運費給付前,乙方對於任何索賠申請可不受理。聲稱索賠之金額不得與運費抵銷。

2,甲方因發現託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情況需要索賠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貨物裝箱單,商業發票,但如果因此造成報關,清關上的問題慨由甲方負責。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貨物的託運時,如沒有委託乙方代理目的地清關時,乙方對貨物在目的地清關不負任何責任。

5,若甲方託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聲明,並另付費用(貨值的千分之二),如貨值較大我司建議乙方購買保險。

6,甲方須繳付因清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7,對於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並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五,付款條件:

雙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後,運費的結算採取月結方式。乙方每月5號前提供上月對賬單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帳單後一週內對帳且蓋章確認回傳,並在當月10號前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每日收違約金1%(百分之一)。

如未到結算期但甲方應付乙方運費金額超過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該限額同樣適用於外幣折算人民幣)則必須馬上結清, 甲方在收到帳單後2天內對帳並付款。逾期每日收取違約金1%(百分之一)。

付款必須匯入我司指定的帳號或由我司財務部門出具法人證明的指定人員。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墊付款服務,甲方應在乙方墊款日七日內將墊付款付到乙方的帳上。

六,價格變動: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行情,按國家法規對運價進行調整,但應在發貨前通知甲方。

七,協議履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另一方有權終止代理關係。但對於甲方,不影響運費的正常支付;對於乙方,有義務受理貨物查詢跟蹤或索賠,直至貨物簽收或索賠結案。

八,有效期: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簽字日起一年有效。協議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可以繼續生效。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