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黃尖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最近,鹽城市在黃尖鎮搞基礎設施建設,修建公路,架設橋樑,在這個過程中,會佔用到一些農民的耕地。徵地關係到農民的利益,政府部門協調不好的話,很容易鬧出矛盾。黃尖鎮徵地補償按照縣區的標準執行。那麼,鹽城黃尖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下面我們透過本文了解下有關知識。

鹽城黃尖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鹽城黃尖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鹽城黃尖徵地補償標準如下:耕地:40710元/畝;菜地:44781元/畝;果園:44781元/畝;茶園:44781元/畝;精養魚池:44781元/畝;林地:28497元/畝;未利用地:20355元/畝。

二、徵地補償程序是怎樣的?

徵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擬訂,經依法批准後,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位置、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登記的地點和期限等,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辦事處)和村、組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搶栽、搶種農作物和改變土地用途。搶栽搶種的農作物不予補償,改變土地用途按改變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補償。

在徵地期限內,公安、工商、房產、規劃等有關部門應暫停辦理戶口遷入、分戶、發放營業執照和房屋改建、擴建、抵押、租賃、買賣等有關手續。在徵地期限內,因出生、婚嫁和軍人復員退伍等確需要入戶或者分戶的,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覈實後,由公安機關辦理。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被徵收土地上有建(構)築物的,還應提供有關建(構)築物的合法證件。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經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辦事處)和村、組予以公告,並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意見。

由此可見,鹽城徵地補償按照片區分爲多個級別,其中鹽城黃尖徵地補償標準又根據土地類型劃分,其中耕地最高,每畝地到5萬,而未利用土地,則不到3萬。徵地公告發出後,村民沒有異議的,應該儘快的簽訂補償協議,根據規定,協議簽訂後3個月內補償款要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