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城市建設離不開土地的使用,快速城市化難免會徵用個人或者集體的土地,這就關係到徵地補償款的規定,那麼浙江省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呢?浙江省下轄縣市經濟發展水平也不同,每個地區之間存在差別。對於農村集體土地的補償還包括地上附着物,比如一類地區每畝在5.4萬元以上,二類地區約每畝4.5萬元賠償款,具體請參考下文。

浙江省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浙江省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等規定,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全省徵地補償最低保護標準重新公佈如下:

全省徵收農村集體土地徵地區片綜合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另行計算。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徵地補償最低區片綜合價按以下標準執行:徵收耕地、其他農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設用地,一類地區不低於5.4萬元/畝、二類地區不低於4.5萬元/畝、三類地區不低於3.7萬元/畝;徵收林地、未利用地,一類地區不低於2.8萬元/畝、二類地區不低於2.3萬元/畝、三類地區不低於1.9萬元/畝。各地區分類不作調整。

浙江農村宅基地徵地補償標準如下: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確單獨補償農村村民住宅。草案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現行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條規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徵地補償內容增加了對宅基地的補償和社會保障補償。修正案草案規定,徵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被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與社會保障費用,農民村民住宅補償,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補償和青苗補償。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將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徵地農民提供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無法提供的按照市場價給予貨幣補償;城市規劃區外則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並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給予補償。

從浙江省頒佈的徵地補償標準來看,具體哪個地區的賠償沒有詳細介紹,縣市的標準可以到各縣市的政府網站上查詢。但是對於土地的類型的賠償標準是不同的,耕地、林地、未利用土地等根據不同的劃分賠償款是由高到低的,農村宅基地被徵收可以採用住宅補償,或是房票等多種形式進行補償。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