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多宅”,宅基地超出的面積有補償嗎?

“一戶多宅”,宅基地超出的面積有補償嗎?

一、“一戶多宅”,宅基地超出的面積有補償嗎?

一戶多宅,宅基地超出的面積是否有補償是需要根據當時的情況分析的,根據土地獲得的時間不同,規定也有所不同,如何處置也有所不同;

1982年前,農村村民建房佔用的宅基地面積,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後,未擴大佔地面積的,可以按照現有實際面積確權登記;

1982年~1987年,農村村民建房超佔面積,首先要按照國家和當地的規定處理後(一般就是繳納相關費用),方能按照實際使用面積進行確權登記;

1987年後,農村村民建房超佔的宅基地面積,可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註明,今後分戶建房或面臨拆遷、改建等,將能夠按照規定處理,但實際確權的面積只能是當地規定的面積;

根據以上我們看出,1982年前屬於無規可依,1982年到1987年雖然有規定但是無法可依,因此對於超出的面積,是給予確權登記的,不過在1987年《土地管理法》出臺後,只能夠按照規定面積予以確權登記。因此多出的部分退還給村集體。也就是說,若該空地面積和院落不屬於宅基地面積範圍的,屬於集體所有,個人是無法獲得拆遷補償的。

二、一戶多宅基的補償

首先我們只要先確認自己的一戶多宅是不是都合法,如果都是合法的那拆遷時就會有補償。以下幾種情況的“一戶多宅”都是合法的:

1、宅基地的總面積符合當地標準

在農村中可能會存在這樣的情況,一戶村民同時擁有兩處及以上的宅基地,但是加起來的總面積並沒有超出當地規定的標準面積,出現這樣情況的宅基地是完全合法的,可以按照一宅的情況來確權。也就是說只要宅基地的總面積符合當地標準的話,那在拆遷時是肯定可以拿到拆遷補償的。

2、在分戶之前完成建房但符合鄉村建設規劃,公告無異議並補辦手續

在分戶之前完成建房但符合鄉村建設規劃,經過本集體同意並公告無異議的,可以按規定補辦有關用地手續,這樣的情況也能夠依法進行確權登記。這樣的“一戶多宅”如果遇到拆遷可以拿到合理的拆遷補償。

3、由於歷史原因繼承而來形成的一戶多宅

對於已經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村集體成員、非本村集體成員或是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而取得的農村宅基地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確權。但是宅基地使用權是不能繼承的,而地上房屋作爲農民的私產是可以繼承的。“地隨房走”,這種因繼承先輩遺產的情況而形成的一戶多宅,是可以進行宅基地確權的。當遇到拆遷時,被拆遷人完全可以主張多宅的拆遷補償。

4、利用宅基地合法買賣的方式獲得

大家都知道,宅基地只能在村集體內部進行買賣,不能賣給城裏人。由於申請宅基地建房太過繁瑣,且審批很難下來,所以很多人就會花高價購買,這種情況也是合法的,也能正常予以確權。當然在拆遷過程中也能獲得合理合法的拆遷補償。

實際上,針對一戶多宅,宅基地超出面積的補償問題,我們建議大家直接跟當地的村委會溝通,在國家規範了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政策以後,很少或者幾乎就沒有一戶多宅的這種狀況,如果當初取得宅基地的方法就是違法的,肯定是沒有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