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確權,“一戶多宅”的情況該如何分戶?

農村宅基地確權,“一戶多宅”的情況該如何分戶?

通常來講,“一戶多宅”的情況只能給一處宅基地確到權,其他宅基地不能確權。

但是從實踐中可以看出不少地區還可以保留對房屋的使用權,但如果地上房屋坍塌或者荒廢了,就不能修建了,此時就有被收回的風險。

面對這種情況,解決辦法一般有2種:

一種就是你所說的“分戶”,另外一種就要看你的“一戶多宅”是不是由於歷史遺留原因所致,因爲涉及到宅基地取得的時間問題。

下面我們一一瞭解下:

1.“一戶多宅”如何分戶?

大致滿足下列條件可去當地的鄉鎮派出所辦理分戶(具體分戶條件各個地區會因實踐問題有所差異):

(1)擁有本村戶口;

(2)多子女家庭,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後可申請分戶;

(3)夫妻真實離婚,不住在一起;(假離婚被查出是要受到重罰的)

(4)擁有房屋產權證明。

另外,現在農村分戶嚴格很多,必須要“村委會初審蓋章+派出所調查覈實蓋章”的情況下才能繼續辦理分戶。

2.“一戶多宅”宅基地取得時間對確權的影響

國家在進行宅基地確權的時候,並不是搞“一刀切”,是會根據你的宅基地取得時間來判斷是否可以進行“一戶多宅”的確權,這一點在《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有明確的規定,而且各地區也制定了相應的處理辦法。

198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前:補辦用地手續,並按實際面積確權。

198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時止:補辦用地手續,並按實際面積確權。

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後:轉讓、贈與房屋佔用的“一戶多宅”宅基地可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