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營業執照,會有停產停業補償嗎?

沒有營業執照,會有停產停業補償嗎?

一、沒有營業執照,會有停產停業補償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停產停業損失是給經營者進行的補償,沒有營業執照的情況下,不認定爲經營者,所以是沒有停產停業損失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實踐中對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方式

1.以被徵收房屋的總體價值的一定比例計算

例如,《南京市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規定,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業,屬於營業用房的,應給予不超過拆遷補償款8%的補償;屬於非營業用房的,應當給予不超過拆遷補償款5%的補償。

2.按房屋面積計算

上海規定,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標準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築面積300-400元/m2 計算,由拆遷當事人協商確定。

3.根據經營收入、利潤等指標確定

深圳規定,拆遷合法經營性房屋引起停產、停業的,能依據完稅證明提供利潤標準的,給予3個月稅後利潤補償;不能提供利潤標準的,按照上年度同行業月平均稅後利潤額計算或者按照同類房屋市場租金,給予3個月的補償。

4.區分企業用房是住宅用還是非住宅用

如《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暫行辦法》規定:

(1)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評估的計算公式爲: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用於生產經營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 月淨利潤×修正係數 員工月生活補助)×停產停業補償期限

①用於生產經營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是指被徵收房屋停產停業期間平均每月的市場月租金,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②月淨利潤是指生產經營者利用被徵收房屋,在停產停業期間每月平均能夠獲取的稅後淨利潤。月淨利潤按徵收決定發佈前12個月的損益表確定。無法根據損益表確定的根據生產經營者在徵收決定發佈前12個月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推算。

③修正係數基準值爲1,根據使用被徵收房屋的生產經營執行狀況和市場預期進行修正,修正調整幅度不得超過20%。

④員工月生活補助是指生產經營者在停產停業期間,每月支付給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補助,員工月生活補助標準按徵收決定發佈前上個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員工數量以生產經營者在徵收決定發佈前12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的月平均人數計算。生產經營者憑房屋徵收決定相關證明到區縣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開具參保人數證明。

(2)用住宅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實際經營面積每平方米給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具體標準由各區縣房屋徵收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

對於商業拆遷應當涉及到在拆遷過程中無法進行生產和營業,所以必須按照造成的實際損失來進行賠償和處理,具體情況下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辦理,但如果沒果不能提供相關營業的證據及生產經營損失的證據則是不可以進行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