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有什麼規定

爲順應城市化道路建設的需要,近年來國家加大了鐵路公路的交通建設,同時也在相應地徵集土地進行改造。與此同時便會有更多的土地被徵用。那麼,江蘇淮安徵地補償標準有什麼新的規定呢?根據當地政府相關政策的公佈,應當按照補償安置和經濟補償等方式作爲補償。

江蘇淮安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有什麼規定

一、補償安置方式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

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款項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評估補償(不含裝潢及附屬物補償)

徵收實施過程中,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爲估價時點,根據被徵收房屋情況,按照《江陰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澄建〔2012〕12號)的有關規定,確定被徵收房屋補償價值。

1.該項目擬定的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徵收評估市場交易基準單價爲7200元/平方米。

2.若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被徵收房屋的評估價格(不含裝潢及附屬物補償)一次性對被徵收人增加20%的補貼,被徵收人領取貨幣補償款後自行解決住房。

(二)裝潢及附屬物補償(三)其他補助、補貼及獎勵費用

1.搬遷費

以被徵收房屋的房屋權屬證書或者取得的合法建房手續爲計算單位,按每戶2000元計。

2.臨時安置費

本項目被徵收人需自行過渡,按規定領取臨時安置費。臨時安置費以被徵收房屋的合法建築面積爲基數,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發放,發放中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計發。

選擇貨幣補償或現房直接安置的,一次性發放6個月臨時安置費。

選擇產權調換的,臨時安置費的發放日期從被徵收戶搬遷完畢交出舊房鑰匙、可實施舊房拆除之日起至安置房購房公告後三個月止,對在外過渡時間超過24個月以上的被徵收戶的臨時安置費,自超過24個月之日起,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計發(不足2400元/月的按2400元/月計發)。

3.期限獎

在房屋徵收決定公佈的徵收簽約期限內,簽約搬遷並交房的被徵收人,給予發放每戶徵收期限獎30000元獎金。超過徵收簽約期限簽約搬遷並交房的被徵收人,徵收期限獎自徵收簽約期限屆滿之日起每日等額遞減5%。

4.提前搬遷獎

在徵收實施單位現場公告的搬遷期限內,自公佈之日起被徵收戶提前完成搬遷並交出舊房鑰匙的,以交出舊房鑰匙可以實施房屋拆除之日爲計算基準日,給予發放提前搬遷獎,具體標準爲:以被徵收房屋的合法建築面積爲基數,自公佈之日起1—5天內及之前完成搬遷的獎勵50元/㎡;6—10天內完成搬遷的獎勵30元/㎡;11—15天內完成搬遷的獎勵15元/㎡。

5.特種綜合補貼

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考慮到已取消特種存單及當前搬家、租房等實際情況,過渡期間,除上述補償外,每月另行給予被徵收人特種綜合補貼,標準爲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的補償金額的2.5‰/月,補貼計算期限及發放與臨時安置費一致。

二、產權調換方案

1.住宅房屋產權調換房屋區域爲:梅園路西側地塊安置房,戶型包括70㎡、90㎡、105㎡、125㎡四種戶型。

3.結算辦法:安置房區域市場價基價爲7200元/㎡。中高層、高層安置房樓層差價結算以5層爲基準,5層樓層差價爲0,5層以下每降一層減30元/㎡,5層以上、17層以下(含17層)每升一層加10元/㎡,18及18層以上每升一層加15元/㎡,頂層按基準價結算,差價爲0。

4.產權調換用房戶型按照與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最接近戶型確定。

三、住房保障措施

根據規定,徵收個人住宅房屋,被徵收人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條件並在徵收實施過程中要求給予住房保障的,由市住建部門直接給予住房保障,並結算差價。

被徵收人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條件,在徵收實施過程中未要求給予住房保障,在徵收補償結束後仍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條件,並要求給予住房保障的,可按本市住房保障規定向住建部門提出申請,其保障次序可列同期申請的非被徵收人之前。

綜上所述,江蘇淮安徵地補償標準年的規定極大意義上保障了當地公民的利益,當地政府在國家徵地補償標準下發時,應當第一時間爲村名講解內容。同時有關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有任何私自佔有和牟取利益的行爲,否則將受到嚴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