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費屬於誰所有

一、徵地補償費屬於誰所有

徵地補償費屬於誰所有

1、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的是村集體(並非村委會)有的是村民小組集體。村集體有權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決定徵地補償費的分配和使用,村集體可以將該集體收入用於開辦集體企業,發展公益建設,可以分配到各戶,可以分配給被徵用承包經營土地的村民。而村集體依法對其所有徵地補償款作出的處理,應承認其合法性。若村集體將徵地補償費進行分配,則該部分徵地補償費權屬依法發生轉移,集體與成員間因分配決議而產生了權利義務關係。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對於安置補償費的歸屬,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二、農村集體土地徵收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是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耕地的土地補償費,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近年來隨着農村城鎮化的不斷推進,很多農村地區的土地都在被徵收,而此時,不管徵收的是農村宅基地還是農田等土地,都需要對相關人員進行適當的補償才行。至於徵地補償費屬於誰所有,要區分不同的補償項目,有的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但有的就屬於具體的所有者所有了,如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